受建设单位的委托,江苏艾弗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按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,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公告如下:
(一)
建设项目名称、选址选线、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
建设项目名称:综合利用PTA残渣生产聚酯多元醇技术改造项目
选址选线: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北京路3号
原有项目情况:现有已批项目为“张家港南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苯酐聚酯多元醇产品项目”。企业于2005年4月取得张家港市环评批复。2005年8月项目开工建设,2006年向环保部门申请试生产,2009年6月取得张家港市环保局建设项目试生产(试运行)环境保护核准通知。2011年3月通过张家港市环保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。现有项目废气、废水、噪声均能达标排放,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理。
建设内容:本项目拟投资800万元人民币,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造,不新增用地及建构筑物,新增部分设备,同时对环保设施进行提标技术改造。以PTA、PTA残渣、甘油等为主要原料生产聚酯多元醇。
(二)
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张家港南光化工有限公司
联系人:施总
电 话:18051850971
(三)
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单位名称:江苏艾弗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(四)
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网络连接:详情见附件
(五)
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提交方式: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,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。
提交途径:①信函地址: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北京路3号
②电子邮件地址:
shi170328815@163.com
公示时间:10个工作日。
公众参与意见表